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广府函〔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从源头治本着眼,从基层基础着手,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呈现逐步好转的态势。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广府办发〔2007〕20号)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朝天区政府等52个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和达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和达标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和达标单位名单

  一、先进单位

  朝天区人民政府、利州区人民政府、剑阁县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广运集团。

  二、达标单位

  旺苍县人民政府、元坝区人民政府、青川县人民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市煤管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广元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重点办、市广播电视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川北煤监分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广元火车站、市法制办、市电子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广元消防支队、广元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元气象局、广元电业局、中石油广元分公司、电信广元分公司、市烟草专卖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