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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
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11〕10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第十五届西洽会)于2011年4月6日至10日在我省成功举行。大会规模大,规格高,盛况空前,实效显著,是一次推进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西部大开发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合作盛会,也是一次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我省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的盛会。

  第十五届西洽会通过积极创新,形成了体制机制新优势,充分彰显了国家级展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深化国际和省际合作,开创了我省对内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新局面;通过优化组织和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了投资贸易洽谈的实效;通过提高服务与保障效率,形成了全方位会务服务新机制,充分展现了我省越来越好的投资环境和会展环境。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0〕55号)和《第十五届西洽会执委会目标责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西洽会执发〔2011〕27号)的安排部署,执委会对承担西洽会工作任务的11市(区)政府(管委会)和79个省级部门与单位进行了集中考评,评选了一批为第十五届西洽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与单位。省政府决定,授予西安市等11个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陕西省商务厅等53个省级部门与单位“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各市(区)、省级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办好第十六届西洽会和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名单
(按考核结果排序)

  一、 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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