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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一)提高水利水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施工,确保重大工程安全。加强抗震性能鉴定和核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对病险水库及重点江河堤防要定期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工作。加强输油气管线、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等重大工作的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十二)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价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五、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十三)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2011年初步建成广元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实现与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对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指导调度、协调联动、资源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全市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改善和加强灾情获取、上报、接收和处理等环节的技术支撑能力,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2011年前各级各部门以及重点目标、重点部位要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跨地区、跨部门及军地联合抢险救灾演练。

  (十四)加强地震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队多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整合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抗震救灾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训练,每年至少组织地震应急救援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 2012年,各县区至少建成一支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建成一支以上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十五)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城区和各县区建制镇要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按照国家标准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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