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府发〔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防震减灾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市地处龙门山断裂带北段,毗邻甘肃武都-文县断裂带,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威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县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抗击“5·12”汶川特大地震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地震监测水平不高、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群众防震减灾意识有待提高、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等问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高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和水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0〕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总结汲取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经验启示,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工作目标。到2011年,基本建成多手段的市级综合观测系统,全市能够监测1.5级以上的快速测报。建成包括测震、前兆和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到2012年,初步建成全市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不断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到2015年,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抗震救灾组织指挥体系、救援队伍管理体系和灾后应急救助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得到妥善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