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德阳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德办发〔2011〕41号)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综合处、科):
《德阳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德阳市政府办公室同意,现印发你们。德阳市政府办公室将按本《办法》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综合处、科)2011年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德阳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部门办公室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工作机制,更好地为领导、部门和基层服务,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综合处、科)。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文电会务办理、政务信息和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督查督办、政务调研等工作。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订评价标准,实事求是评价。
(二)注重实效原则。既注重评价工作效率,又注重评价服务质量。
(三)便于操作原则。评价对象、内容、标准、方式明确具体,定性定量评价结合。
(四)激励创新原则。注重工作创新和服务创新,重在精神鼓励。
三、评价标准
市政府办公室确定文电会务办理、政务信息和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督查督办、政务调研工作绩效评价先进单位标准,按照标准进行评价。
(一)文电会务办理
1.推进文电会务办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制度建设和办理流程改进上有创新举措并取得良好成效,在推进公文办理信息化方面工作突出。
2.文件办理质量高,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注重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在提高办文质量、内部培训交流上形成制度。精简文件有明显成效。
3.文件办理规范高效。严格执行行文规则,无越级报送、多头报送、违规向市领导直接报送情况。按时限认真完成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市政府办公室交办文电、反馈办理意见和提供代拟稿。上报市政府文件确定紧急程度和密级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