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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商丘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29号)和商丘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商丘新区的基础和条件

  商丘市位于我省最东部,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市域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2010年,全市人口836万人;生产总值达到1140亿元,工业增加值464.5亿元,产业结构实现了由二、一、三到二、三、一的历史性转变;城镇化率达到37.8%,总体上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商丘市处于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确定的“两纵两横”经济带中沿陇海经济带和京九经济带交汇区域,在中原经济区密切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联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区位优势明显。商丘市与山东省济宁、菏泽市、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亳州、阜阳市空间距离都在200公里以内,距亚欧大陆桥最东端的江苏省连云港市不足400公里,既是淮海经济协作区的重要城市,又是我省距东部出海口最近的中心城市。二是综合交通体系完善。连霍高速、济广高速和陇海铁路、京九铁路在市区东南部形成“双十字”交叉。随着开工建设郑徐客专、商杭客专和改建商丘机场,商丘市将成为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交通方式高效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为进一步密切与周边地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的经济联系奠定基础。三是城市发展态势良好。近年来,商丘市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不断拉大城市框架,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2010年中心城区建成面积达到98平方公里,人口近一百万,正向特大城市行列迈进。但总体上看,商丘市作为传统农区,中心城区总体实力仍然较弱,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进一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交通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铁路、公路缺乏有效整合;工业实力薄弱,布局分散,缺乏承接转移的有效平台;城市空间布局不尽合理。

  在新的战略起点上规划建设商丘新区,有利于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在更大的范围内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居住、产业、生态等功能布局,提高产业、人口等综合承载能力;有利于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与张阁镇、贾寨镇和虞城县城等周边城镇实现组团式集群发展,为加速区域城镇化进程提供支撑;有利于优化航空、铁路、公路等交通组织,进一步强化豫鲁苏皖交界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有利于加速区域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中心城市集聚,构筑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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