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着力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和执法效能。旌阳公安消防大队积极创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大队并取得优异成绩;广汉修订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编写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手册;旌东、什邡、绵竹等地大力推进消防文员辅助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构筑“防火墙”工程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执行力不强,乡镇工作力度相对有所减弱,基层工作不落实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工作统筹不够,特别是农村社区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方面,推进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二)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扎实。个别已达标的单位还存在火灾隐患,有的单位消防设施存在自动关停或严重故障等问题,有的单位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疏散条件。部分单位负责人不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员工不掌握基本消防常识,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技能,员工轮岗或新招聘后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部分单位虽然开展了“四个能力”建设,但仍然存在消防管理工作成效不明显,防火检查巡查不落实,员工培训和消防设施标识不到位,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与单位实际脱节等问题。
(三)“九小”场所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某些场所存在违章乱拉电线、使用电热器具,电气线路没有金属管、阻燃塑料管保护甚至裸露在外等问题,火灾隐患突出;某些单位生产车间及仓库内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可燃物未按规定分类堆放,极易引起自燃;某些场所存在工作人员违章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动用明火、抽烟等消防违法行为,且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力度不大。一些公安派出所民警对自身参与消防工作的职责认识不到位,对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极懈怠;部分县(市、区)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不到位,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业务水平不高,不能胜任消防监管工作;部分县(市、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考核机制不到位,没有将开展消防监管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整体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地要抓紧将构筑“防火墙”工程2011年度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的作用,将工作任务、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要在年内制定颁布“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经费保障等消防工作“瓶颈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