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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食安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食安办,市级食安委成员单位

  5.定点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深入到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中去,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添加剂常识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食安办,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水务局、德阳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二)专项行动开展阶段

  1.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道。市、县(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要通过设立专题专栏、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采访报道、现场访谈、政风行风热线、警示教育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科普知识,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等情况。

  牵头单位:市、县(市、区)新闻办,开发区党政办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

  2.公告一批信誉良好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曝光查处的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单位。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所掌握的情况,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树立正面典型,曝光不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畜牧食品、水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粮食、经信部门,市、县(市、区)新闻媒体

  3.签订承诺书。市、县(市、区)、开发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权限分别与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逐一签定承诺书,承诺不在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经营、使用质量不合格食品。

  责任单位:各级农业、畜牧食品、水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粮食、经信部门

  4.开展培训教育活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自律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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