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行动动员阶段
1.各县(市、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通过当地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全文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公告》(见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于5月12日前按照统一规格自行印制公告,广泛张贴到公共场所、相关的化工厂和制药厂及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经信委、农业、畜牧食品、水务、质监、工商、商务、卫生、粮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专门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发放到监管的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的化工厂和制药厂,做到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2.市县新闻媒体要刊载或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方案》、《德阳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文件、政策。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县(市、区)和开发区食安办,市、县(市、区)新闻媒体
3.专项行动会议报道。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召开的打击食品违法添加行为和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各种会议。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
责任单位:各级食安办及食安委成员单位,市县新闻媒体
4.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食安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报送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的信息〔市级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名单,各县(市、区)、市级各成员单位信息报送人员名单于5月13日前报市食安办,详见附件2、附件3〕。各县(市、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将本地本部门开展严打行动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以简报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食安办,每周至少报送1期(每周三16:00前报送),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编印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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