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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做好“四个结合”,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要认真开展以深基坑、脚手架为重点的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此项工作以施工企业为重点,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及时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检查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既要加强全面监督检查,更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二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既要求企业加强对自身项目的检查,又要组织力量对管辖地区的项目进行抽查。三是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组织经常性监督检查,又要专门组织力量,对突出问题、专项问题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四是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既要有通知、有准备的监督检查,又要在不通知情况下暗查暗访,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三个加强、三个并重”,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立法与执法监督检查并重;加强市场清出管理,做到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并重;加强资质资格审批动态管理,做到资质资格审批与后续动态管理并重。要严肃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压缩合理工期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情况,引导市场、引导业主选用诚信企业和质量安全业绩好的企业。

  要高度重视事故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地要加强事故查处情况的上报工作,将每一起事故的处罚情况及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积极开展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关注、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水平。要加大建筑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中旬)。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重点突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1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发动,将活动内容、任务措施及目标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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