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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二○一一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下列国家和部、省有关法规、规章及文件: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

  3.《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发布,1998.8.14);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35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3]15号)等。

二、2010年地质灾害概况



  2010年是“5.12”地震后的第二年。“5.12”强震的发震构造映秀~北川断裂由南西~北东向穿过市域西北部龙门山区中部的岳家山~清平乡一带。强震形成了映秀~北川断裂(龙门山中央大断裂)、九顶山断裂(后山断裂)、江油~汉旺~都江堰断裂(前山断裂)等多条断裂带的地表严重变形破裂松动带和山区河谷强烈变形破坏带。致使龙门山区部份地段地形地貌严重变形破坏,地表松散破碎,滑坡、崩塌大量分布。在市域中东部的龙泉山区及广大的丘陵区,地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亦较为明显,诱发了大量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据专业地勘单位2009年提交的我市6县(市、区)《汶川地震灾区震后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报告》资料统计,全市震后共有地质灾害805处,较地震前的约400处增加1倍。“5.12”地震诱发的400多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绝大部份分布在龙门山区,不少地段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规模极其巨大,危害十分严重。在龙泉山区及广大的丘陵区,地震亦诱发和产生了部份新的滑坡、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和隐患。

  2010年,德阳市域范围内共发生规模和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9起,其中滑坡2起,泥石流7起,直接经济损失达32000万元,特别是绵竹市清平乡“8.13”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7人死亡,5人失踪。地质灾害造成绵竹市汉(旺)~清(平)公路和多处桥梁严重毁坏和堵塞,文家沟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绵远河清平乡场镇河段淤积堵塞厚达10多米,毁坏、掩没两岸居民房屋和工程建设。此外,地质灾害还造成什邡市蓥华镇、中江县集凤镇等山区和丘陵区多处公路开裂、垮塌和堵塞,数百间居民房屋开裂、倾斜甚至垮塌。

  就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和危害程度与经济损失而言,我市2010年地质灾害为严重,与德阳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预测相比有所加重。究其原因,一是2010年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降雨量尤其是降雨强度大,特别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龙门山区暴雨和持续强降雨特别集中;二是暴雨和持续强降雨又主要集中在受“5.12”地震强烈影响,地表严重松散破碎的龙门山区中东部和北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两者的叠加效应,在“8.13”和“8.19”大暴雨中产生了绵竹市清平乡文家沟、走马岭沟等多起特大型、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害和什邡市蓥华镇红岩子等大、中型山体崩塌和任家沟等多起规模较大的泥石流地质灾害。由于我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高度重视,强化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防灾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到位。同时,“5.12”地震后,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安排下,对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工程建设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和隐患进行了排危除险、应急治理和避让搬迁等工程措施,有效遏制和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威胁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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