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地在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过程中,要注意通过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1.成立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项目工作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德阳日报社、市妇儿工委办、市爱卫会办公室(并负责改厕项目办的日常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由市疾控中心、市农能办、市血防办、市健康教育所组成(由市疾控中心牵头单位并负责改厕技术办的日常工作)。项目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制定和审定实施方案、终期评估等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县(市、区)改厕技术培训、项目督导、技术指导和监测,制定和审定各项目县(市、区)技术方案等工作。
2.项目县(市、区)要制定项目管理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审定所属项目乡(镇)的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并负责各级配套资金的管理;负责项目在本地区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督导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改厕技术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做好项目档案资料归档工作,重点是建厕农户登记表。
3.项目县(市、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标准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4.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表册牌”制度的建立,对款物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记录,到户款物须有领取人签名,土建工程要有明细预算和决算,档案资料要齐全,以备检查。
(二)资金安排及配套。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中央资金:中央财政安排我市专项资金350万元,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主要补助地下部分,每户补助标准500元,地下部分建设应包括储粪池、便器、厕屋地面(脚踏预制板)。
2.省级配套资金:省财政按照每户补助100元的标准给予配套,省级专项资金共计70万元用项目补助和工作经费补助。
3.市级配套资金:对旌阳区的配套资金待定。
4.县(市、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按照国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卫生厕所地面建设部分的资金,以及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健康教育和监督检查资金等(即:中央和县级资金1:1配套)。
5.农民个人:筹措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不足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