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关于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关于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13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及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全省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商务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及考区设置
  (一)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4、25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24日,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25日。
  (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外销员从业资格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两类。2011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仍然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的笔试和口试分别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在9月25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外语口试试卷原则上考生人手一份,各地在预订外语试卷时,外语口语试卷的数量应与笔试试卷的数量一致。考试具体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的规定进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