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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六)大力开展交通、消防、涉爆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活动由省公安厅组织落实。
  (七)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于6月份通报表彰全国“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和个人。举办企业班组“查事故隐患,保安全生产”活动比赛。具体活动由省总工会、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落实。
  (八)举办青年安全生产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广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在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中开展青年安全生产教育和竞赛活动,提高企业和青年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具体活动由团省委、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落实。
  (九)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和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宣传应急疏散、自护自救、防震防火等知识,加强校办企业、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活动由省教育厅组织落实。
  (十)开展“第六届广东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具体活动由省安全监管局、总工会组织落实。
  (十一)开展以“安全生产 家庭和谐”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级妇女联合会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岗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具体活动由省妇联、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落实。
  (十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在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3日-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要指导协调重点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三)“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1、省、市、县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开辟专题栏目、公益广告教育片、新闻报道、服务热线节目。配合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组织报道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的重点宣传活动。在各级电视台重要时段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声像俱佳、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广播电视节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增强人们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2、省、市、县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开辟专题栏目、教育片、新闻报道节目。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继续推动和深化“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报道“三深化”、“三推进”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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