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机构及试验人员名单的通知
(吉建设〔2010〕2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建设〔2010〕5号)及《关于落实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机构及试验人员质量责任的通知》(吉建设〔2010〕9号)要求,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白城市水利岩土工程勘察院,7名试验人员合格,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做如下规定:
公布合格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机构,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领取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机构和试验人员专用章。
附件: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机构及试验人员名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机构及试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