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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3.回复反馈机制。部门(单位)直接受理的情况,由部门(单位)直接向反映者回复,并将回复情况抄送对应媒体和市纠风办。媒体转交的群众反映情况,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后及时(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送相关媒体和市纠风办。回复内容将在相应媒体“回音壁”上刊载和播放。
  4.督查督办机制。市纠风办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对问题调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强化考核,狠抓落实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绩效考核。连线到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其服务态度、质量以及群众满意度,纳入对其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的考核。市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对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参与节目的组织领导、制度建立、“一把手”上线、调查处理、回复、群众满意度及资料报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附件:1.2011年度“政风行风热线”和“百姓热线”考核表
  2.2011年度食品安全特别节目安排表

  附件1:
  2011年度“政风行风热线”和“百姓热线”考核表

  单位:                    总计:100分

项目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得分

备注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情况

(20分)

责任落实

未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工作措施每项扣2分

 

 

准备资料

未按规定内容和时间向栏目组上报上线准备资料扣4分

 

 

领导上线率

一把手未上线扣3分,没有单位领导上线扣6分

 

 

组织收听

未组织本单位干部收听单位上线节目扣4分

 

 

问题办结情况

(30分)

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落实问题和投诉一件扣5分

 

 

回复情况

处理结果不按规定抄送媒体和市纠风办的一件扣4分

 

 

群众满意度(50分)

受理情况

单位无人受理一件扣5分,受理不认真一件扣3分,受理态度恶劣(挂电话、辱骂、威胁群众等)一件扣15分

 

 

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反映人对问题处理结果基本满意扣2分∕个

 

 

处理结果不满意

反映人对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扣6分∕个

 

 

处理结果群众不了解

反映人对问题处理结果不了解扣4分∕个

 

 

群众重复

反映

同一人就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经查同一问题未解决的一件扣10分∕次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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