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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优秀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建设项目立项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的评价证明;

  (六)消防部门、环保部门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七)应用“五新”技术,自主研发的专有及专利技术证明;

  (八)应提供的图纸:总平面图,主要平、立、剖面图;工业项目主要生产车间工艺布置图及设备表,如采用新工艺应附主要工艺流程图、工艺系统图及计算书,大跨度项目应包括结构、设备主要图纸和勘察报告。设计图纸为A3图幅,如工程复杂可适当放大。要求能全面反映工程设计状况,图纸数量以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

  (九)实物照片:可提供10张左右实物照片。(应包括室内外及典型部位)室外可包括鸟瞰、含有周边环境的全景、建筑全景、局部、细部等;室内应能反映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及闪光点,着重表现空间关系;

  (十)装订要求:

  1、申报表和附件A4图幅软皮装订两份;

  2、图纸和照片A3图幅软皮装订两份;

  3、所报图纸必须有目录,申报图纸在包装盒(袋)上标明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其类别;

  4、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份(含参评项目总目录、设计人员名单、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以光盘形式提交。

  (十一)申报表中所列人员必须与图纸一致。在申报项目的图纸(软件)中应能反映其在该项目中所作的贡献,并按贡献大小排列申报顺序,以便确定获奖人数并按排列先后取舍。获奖人数严格按照《吉林省工程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办法》中的规定执行。评审中将严格核对,如果发现仍有不实,将被记入企业不良记录或当即取消获奖资格。

  (十二)文件及申报表格已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jl.gov.cn/)上公布,请各申报企业登陆下载,并按规定填报。申报企业应深入了解《吉林省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五、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此次评选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负责,省勘察设计协会承办和组织具体工作。

  申报材料报由申报单位直接上报。报送时间为2011年2 月10日至20日,过期不予受理;受理材料保留期限为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两个月。

  联系人:谢英文  王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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