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优秀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吉建设〔2011〕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设计单位:
为促进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进步,鼓励广大工程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的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项目,决定开展2010年度工程建设优秀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各专业(化工、石化、石油、水利、公路、铁路、电力冶金、电信、医药、煤炭、轻工、商物粮、机械、纺织、建材)项目设计。申报项目应是我省专业设计单位和中直驻我省的设计单位近年来设计并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建成验收和交付使用的项目(此前已申报过本项奖的不再受理)。2009年已经评选的建筑设计(含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和建筑装饰设计等专业,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评奖等级和标准
本年度评选设省级一、二、三等奖。各级的水平应达到:一等奖项目要在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有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家同期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较大创新,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一定创新,居全省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节能减排专项优秀项目及中小型企业勘察设计项目评审要求见《评选办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应是持有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
(二)经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的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参加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评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参评项目明细表及主要设计人员名单;
(二)吉林省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三)工程简介(另附5分钟左右多媒体):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设计特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要求,解决的关键问题。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等创新成果的应用情况(含专有和专利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对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