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德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德府发〔2011〕11号)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设立德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陈新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陈行祝 市委常委、副市长
宋玉华 副市长
何明俊 副市长
委 员:韩志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家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丰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邹 立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于廷哲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蒲 正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彭 勇 市教育局局长
袁前锋 市科技和知产局局长
符立均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龙春 市财政局局长
胡 坚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洪庆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雍兴文 市农业局局长
徐广渊 市水务局局长
陈若愚 市商务局局长
杨兆华 市卫生局局长
肖业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喻安全 市畜牧食品局局长
贾小明 市粮食局局长
施 强 市工商管理局局长
杨经明 德阳质监局局长
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肖业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