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落实惠农政策
认真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导向作用,完善水稻、小麦种植保险,探索水稻、小麦种植保险与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服务形式的结合方式,切实为粮食生产提供保障。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良种良法补贴,加大对核心示范区示范农户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积极引导农民种植优质品种和应用先进技术,促进政策与技术同步落实到户、落实到田。认真落实良种补贴政策,继续组织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参加全省小麦主产区良种补贴统一招标供种,鼓励其它有条件的区开展小麦良种补贴统一招标供种工作。支持凤台县整建制开展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支持潘集区在10万亩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开展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进一步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小麦复式播种机具、水稻插秧机的补贴力度,继续将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乡镇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倾斜。
十、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由分管领导挂帅,建立由宣传部、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等部门参加的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制定政策、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底前要向市政府报告。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工作督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支持,在关键增产技术推广、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保障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粮食生产数据。深入开展向胡承霖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在粮食和农业生产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措施、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年底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县、区、乡镇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将进行表彰奖励。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