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工作。一是各级行政机关及时将本单位制作或变更的主动公开类纸质文件(含电子版)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现行公文阅览中心(或本级档案局现行公文阅览中心)移交。二是市文化局牵头督促各级公共图书馆完善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牵头单位:市档案局、市文化局、市监察局
(五)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德办发〔2010〕68号),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在政府信息形成和公文制作程序中增加信息是否公开以及以何种方式公开的界定,从源头上抓好保密管理。
牵头单位:市保密局、市监察局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清理、公开行政权力。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调整,以市级部门为主,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九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逐一编制运行流程图,建立裁量基准,明晰职责分工,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依法行政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经信委
(七)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大厅建设。一是做好对应国务院第五批、省政府对应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动态调整、过程监督工作。二是按省统一部署,开通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大厅,积极推行网上咨询、预审、办理等在线服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经信委
(八)深化机关内部公开。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二是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保障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促进机关内部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
(九)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逐步试行在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对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听证制度,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