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 提高全社会金融意识,加快形成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氛围和环境。加强金融业发展重大意义的宣传和公众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金融讲座、论坛,提高各级政府和各方面对发展金融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发展经济,金融先行”的现代金融意识,树立把金融作为产业来抓和“大金融”的观念,形成发展合力。
2. 优化信用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要在全社会弘扬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机制。加强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教育和个人征信知识的宣传,继续深化“诚信德阳”建设,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村、社区建设,完善社会征信体系,营造重信用、讲信用的社会风气。加强征信系统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信用监督,建立完善考核评价、社会通报等制度。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示范县(市)评比推荐工作,努力争创西部金融生态示范市,提升德阳整体竞争力。
3. 加强法制建设,有效维护金融债权。制定规范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规章,财政、司法、工商、税务、公安及金融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行为,强化对涉及金融债权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结和执结率,切实维护债权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落实授权制度,加强责任约束,强化重要岗位人员和重要业务的管理,严防操作风险。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金融犯罪活动,维护好金融市场秩序。
4. 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会计、律师、评估、担保以及各中介行业组织,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坚决打击虚假中介行为,为金融交易提供完善的服务,降低金融交易风险和成本,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5. 优化银、政、企合作平台。逐步改进银政企合作方式,要在增强推介企业(项目)品牌化、专业化、商业化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金融信息平台作用,把银企项目综合性推介、区域性推介、网上推介以及专业化推介等形式结合起来,扩大合作的效果,建立新型银政企关系。
(五)加强金融业发展的组织领导与人才保障
1. 提高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水平。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级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开展金融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调研等工作,使更多的经济部门、企业领导干部了解金融、研究金融、关注金融业发展,提高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手段,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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