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德办发〔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四川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现代化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和信息网络传输技术以及Oracle大型数据库技术作为支撑,建立覆盖全市所有基本单位,根据不同用户赋予不同使用权限,能够方便快捷查询单个和汇总信息资料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大力推进各级各部门网络互联,依托互联网,采用加密技术,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网上传输、修改、适时动态维护更新和查询,并最终实现物理互联。
二、主要工作
(一)精心规划,认真实施。各地要把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列入政府信息化专项工程进行建设,不断完善地理信息系统地图资料、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的配套,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和硬环境的配套,以及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
(二)建立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互换制度。市、县(市、区)已建立起统计、编制、民政、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21个具有单位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共同参加的行政登记资料互换制度,要继续坚持各部门的单位认定分类以及各种标识、代码等相关信息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职责,2011年底以前确保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统一性和适时动态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管理机构要建立相应的查询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名录资源的共享服务。
(三)实现纵横网络互联。在市、县(市、区)两级已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实现纵向延伸至社区和行政村,横向拓展至名录库共建部门,基本实现“一库在线、基层维护、适时更新、共建共享”的全新模式。
(四)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市、县(区)名录库系统管理机构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制定和完善名录库管理系统建设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名录库系统建设,实现名录库资源的共享;严格执行名录库管理系统动态维护更新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名录库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对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单位名录库系统维护更新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