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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的意见


  二、认真抓好《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部署,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实施办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能力。

  (二)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村务公开栏和科技“三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合作社设立、管理以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创办、领办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情。

  (三)加大培训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实施办法》专题培训,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机关干部、业务辅导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依法管理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各级干部和业务辅导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指导服务水平。今年要把上述有关人员全部培训一次。对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机关干部和县、乡两级业务辅导员的培训由市上统一组织实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三、切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实施办法》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建设、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保险服务、科技人才支撑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农业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财政等部门,制订和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扶持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各级要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建设,培育一批发展实力强、产业基础牢、管理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导和带动面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全市每年培育扶持30个市级示范社,60个县级示范社,要积极争取建设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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