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继续按“590工程”标准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对窗口的管理和考核。二是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继续探索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项目、办事流程的统一规范工作。三是不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农村实用技术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村(社区)全面推行村(社区)干部上门服务、代办证件等。四是逐级建立对行政审批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推进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奖罚挂钩的目标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
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认真解决当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开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提高全民对优化投资环境的认识,增强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三是开展对收费项目的清理检查,及时查纠问题,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四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行业中介机构行为,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加强对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七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市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效能监察范畴,实施定人定点全程跟踪监察,监督检查业主和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八是将效能监察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完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监督评议考核问责机制。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培训。二是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围绕资金、项目、政策、审批、服务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准确、及时地公开、更新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坚持“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三大功能定位,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着力打造服务型网站。完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升级和操作培训。四是做好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档案局、市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