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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系统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


  (三)人防工程与应急避难场所结合建设。全市人防部门要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科学编制(修订)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在人防工程建设中兼顾紧急避难场所功能需求。建立健全利用人防工程实施紧急避难的制度规章,做到一有情况能够及时接收安置避难人员,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全市人防部门要抓好人防专业队伍建设,达到科学编组,人员落实,技术过硬,装备配套要求。要研究制订人防专业队伍管理规章,配齐人防专业队伍干部,配发人防专业队伍标识,明确组织指挥关系,强化训练演练重点,落实训练经费装备器材。要紧贴应急预案,抓好人防专业队伍教育训练,注重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技能培训,提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要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科学管用的综合演练,努力提高人防专业队伍遂行任务的能力。要加大人防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人防干部队伍的组织指挥能力。使之成为战时用得上,平时起作用,精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五)储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全市人防部门要根据担负任务,制定人防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保障计划,安排相应经费,明确所需装备物资种类储备数量,落实装备物资储备。要加强装备物资管理,确保物尽其用,确保满足应急救援所需。

  (六)加强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全市人防部门要把防空与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应急避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六、应急救援保障

  (一)机制制度保障。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应急主管部门应会同人防部门建立重大灾害应急救援例会制度、重大灾情通报制度、灾情预研会商等制度,人防部门应提供可供应急救援利用的各种资源信息,研究制定人防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的政策法规,理顺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物资,使人防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制度化、规范化。

  (二)经费物资保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1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的要求,适当加大人防部门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投入,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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