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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系统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

  (三)明确应急救援指挥关系。人防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统一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领导,市应急主管部门统一协调。跨市(州)应急救援由省人防办(民防局)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四、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一)人防指挥通信平台参与应急救援。当发生重大灾害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命令,市人防办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利用人防基本(应急)指挥所,应急机动通信设备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为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提供指挥通信保障和决策支持,同时报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二)人防警报设备参与应急救援。当发生重大灾害需要报警时,市人防办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应书面(电话)请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按批准时段、信号种类、信号覆盖范围,利用防空警报设备及时准确发放音响、广播灾情报警信号。

  (三)人防工程参与应急救援。当发生重大灾害需要组织群众紧急避险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命令,市人防办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 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利用现有人防工程组织群众紧急避险。当避险场所不足以容纳避险群众时,市人防办协助应急主管部门组织群众疏散。

  (四)人防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当发生重大灾害需要救援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命令,市人防办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经批准,抽调具备条件的人防专业队伍配合特种专业抢险救援分队参与应急救援。当灾害不在市区时,经批准,抽调人防专业队伍赶赴灾区参与应急救援。

  五、抓好应急救援基础建设

  (一)健全完善指挥通信平台。全市人防部门要加快人防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协调接入空情、灾情、气象、公安、水文等信息,探索指挥辅助决策数据库和相关软件的开发力度,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提供畅通、快捷、准确、高效的信息支撑。

  (二)提升配套警报报知能力。全市人防部门要按防空防灾需要编制警报建设规划,提升配套警报报知能力。建立固定与移动、电动与手动、拖载与机动多种功能的警报报知系统,为抢险救援提供警报信号服务。万人以上乡(镇)要健全完善警报系统,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鸣响率达100%,逐步实现二次报警。确保紧急情况下,及时准确发放警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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