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全面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
二、打牢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基础
(三)加强监测台网建设。科学规划和布局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加快观测技术改造步伐,推进强震动观测台网、烈度速报台网和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建设的原则,新建地震监测台8个、烈度速报台30个,建立流动观测台1个,完善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
(四)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区域联防的地震预测预报会商机制,引导和调动各方面开展地震预测研究的积极性,多学科、多途径探索,专群结合,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大力推进地震预测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完善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各级政府要落实地震监测预测经费,支持和保障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开展,督促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
(五)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2011年底配齐在村、社区防震减灾助理员,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队伍,制定和完善目标管理制度,培训高度和奖励制度,将宏观观测点和宏观员补助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宏观观测员在地震监测预报中的作用。
三、加强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管理
(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国土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德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切实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评价、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建设,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地震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的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