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我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富民强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要建立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档案制,内容包括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记录等,并存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信息档案中,方便及时查询。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2.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今后,凡自治区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应由执行部门组织本系统、本行业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政府法制机构统一举办的新法规规章培训。培训应在新法规规章施行前1个月内进行,以保证自治区新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点名调训等形式,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
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3.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检查制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对本地区行政机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查看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视频和图片资料。各地要将本地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终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1.突出立法重点,科学安排立法项目。立法项目要围绕自治区富民强区发展战略,突出地方、民族立法特色,以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目标,以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以及发展社会事业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切实解决影响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