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德办函〔2010〕239号)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四川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全市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明俊 副市长
副组长:雷丰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若愚 市商务局局长
袁前锋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谭昌维 市法院副院长
肖 玫 市检察院副院长
谭晓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晓刚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卢 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 宏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孙 若 市国资委副主任
武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庆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向元强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杜习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炳其 市农业局副局长
左 谦 市林业局副局长
耿 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振君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吴 泳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克非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罗 宏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天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 奇 德阳质监局机关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