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提升企业质量文化: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制定《质量承诺书》和《温馨提示》等提升自律意识,落实企业质量承诺及质量方针,提升企业质量文化。
(二)建材监管示范试点
1.建立“一个机制”:建立政府负总责,经信、质监、工商、建设、交通、环保等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建材生产企业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的监管模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部门参与的协作机制,建立联系会议、联合检查、联合打假等制度,共同探索建立建材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2.建立“一个监管平台”:建立全市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将市、县(市、区)质监局监管信息全部联网,实现建材产品质量全天候动态监管。
3.建立“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建立市、县(市、区)两级监管部门、镇(乡)建材协管员“三位一体”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协管员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4.完善“监管档案”:各县(市、区)要迅速摸清辖区内建材生产企业情况,实行“一企一档”进行分类监管,建立区域动态监管信息网络,绘制动态监管图表。
5.建立“溯源监管机制”:将溯源监管融入传统监管工作之中,建立建材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监管相关软件资料,前移建材质量监管关口。
6.建立“建材专家信息库”: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协调联系,建立涉及各类建材产品生产技术、环保改造、检验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信息库,组织开展专家巡诊。
7.提升建材质量:质量指标明显提高,建材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提升2个百分点,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开展建材企业检验比对工作,验证提升企业检验水平,开展建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确保示范试点取得实效。
8.提升企业质量文化:帮助指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制定《质量承诺书》和《温馨提示》等提升自律意识,落实企业质量承诺及质量方针,提升企业质量文化。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示范试点
1.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使用单位主体负责的监管模式,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三方责任。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建立质监、安监、建设、旅游、经信等部门参与的特种设备监管协同配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构建“四位一体”监管机制及应急体系:各县(市、区)要将特种设备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市、县(市、区)、镇(乡、街道办)、村(社区)“四位一体”监管机制及应急反应体系。各镇(乡、街道办)配备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村(社区)配备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员,建立市、县质监局监管人员、镇(乡、街道办)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组成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队伍。公示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协管人员、信息人员联系方式,构建特种设备应急处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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