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轻危害和影响;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和核查处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有关方面反映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核查和采取执法措施;对具有行业共性的问题以及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需要科学证实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评估、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四)强化食品安全行政监察问责。进一步落实《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渎职行为,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督促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六、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
刑法修正案(八)》,特别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优良品牌、示范工程和诚信守法典型,同时,披露和曝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包括典型案例的处罚情况)。引导群众安全消费、合理消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消费信心,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监督执法水平。大力开展食品行业诚信自律教育,加强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激励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诚信自律,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三)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及时公布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监督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按照《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要求,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程序,稳妥、准确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依法处理恶意制造、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消除消费者恐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