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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夜景工程整治。对已经建设的夜景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夜景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夜景工程,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五)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六)城市裙房卡口及棚户区整治

  对城市规划区内裙房卡口及棚户区进行清理梳理,增添设施,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七)继续开展城乡结合部违章建(构)筑物的清理规范

  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构)筑物实施拆除;对环境和建筑按照风貌塑造的要求实施整治,有效遏制城乡结合部违章建设行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四、工作范围

  今年的重点是针对主城区和县城以及交通干线沿线城镇的重要地段和区域进行整治,具体工作由各所在行政区的区政府牵头负责并确定整治对象,制定整治目标、内容及实施方案,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2011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江阳区 牵头负责主城区连江路二段、连江路三段、迎辉路的风貌整治以及连江路外侧沱江滨江路栏杆约1.5公里改造。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建筑色彩,规范空调外机等附属设施,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和清洁建构筑物外立面及附着物,通过环境景观和公共设施改造来增强城市独特品味,彰显城市魅力;创造清洁、清爽,具有现代风格和时尚气息的城市景观;完善绿化景观和各类公共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协助完成沿线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拆除整治和附着物清理。

  同时,继续开展泸合路、泸宜路、绕城高速连接线等城市主要进出通道沿线,以及蓝安大道、长江大桥南桥头、蓝田旧城片区、江阳区所在城乡结合部等一批城市重点地段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户外广告、店招及其他附着物规范治理,绿化景观、公共设施环境改善,提升光亮工程品位;负责蓝田旧城内裙房卡口整治,规范、改造农贸市场和棚户区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本区范围内主要乡镇重点地段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和包装整治。

  (二)龙马潭区 继续开展泸永路、泸隆路、进港路等城市主要进出通道沿线,以及回龙湾商圈、龙南路、南光路、玉带路、小市滨江路、龙马潭区所在城乡结合部等一批城市重点地段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户外广告、店招及其他附着物规范治理,绿化景观、公共设施环境改善,提升光亮工程品位;负责小市旧城、高坝裙房卡口整治,规范、改造农贸市场和棚户区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本区范围内主要乡镇重点地段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和包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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