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付  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思能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水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安办(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纪检组长周宇同志兼任(电话:13608282353)。

  附件2:
泸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在总结经验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大宣传、大教育、进基层、重实效的要求,制定泸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2010年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59号文件和市政府36号文件精神为核心,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唱响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这个重点,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采用基层单位易于组织、职工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策划开展宣教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厂矿、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同时开展。6月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个星期(6月13日至6月19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由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泸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泸州市委、泸州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泸州市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