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安排,6月13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注重实效,做到有备无患。
(十)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全国、全省性活动;组织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
三、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
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舆论配合。为搞好这一活动,市、区县安监部门要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商,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要区分不同对象、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设计组织不同类型、不同方式的宣传活动,使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既有统一主题,又呈多种特色,内容丰富,生动活泼。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泸州日报、泸州晚报、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在活动期间安排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开设专题、专栏节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大众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典型事故案例,形成密集的、有深度的宣传报道态势。
为加强协调,沟通情况,推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5月31日前和6月30日前分别将201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市安办。在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可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报市安办,市安办将不定期在安全生产简报或网站上刊发,并向省组委会推荐。
安全宣传活动所需的资料、挂图等市安办已按上级要求组织印制、购买,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订购。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http://ajj.luzhou.gov.cn)
联系人:宋伟 电话:3101065 传真:3101719 电子邮箱:lzsw168@163.com
附件:1. 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泸州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文 副市长
副 组 长:陈昆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