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及驻泸重点企业: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文化水平,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上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今年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十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泸州的高度,紧紧围绕推进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目标,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传达到全社会,转化为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的现实生产力。要全面贯彻2010年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59号文件和市政府3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发〔2011〕16号)要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把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我市成立以副市长陈文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安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认真总结历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周密制定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注重宣传活动的实效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6月12日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县、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学法、知法、守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