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泸市府办函[2011]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0年,我市消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措施,着力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明显,火灾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稳步推进,为泸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根据2010年市政府下达给各目标责任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叙永县人民政府等54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鄢飞鹏等12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一、完成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先进区县政府
叙永县人民政府、泸县人民政府、江阳区人民政府、合江县人民政府、古蔺县人民政府
二、完成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先进部门
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泸州工商局、泸州质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外侨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三、完成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市档案馆、酒城宾馆、重百泸州商场、市商业银行、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泸州市外国语学校、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川南机械厂、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川南矿区、蜀南气矿、中国银行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泸州分行、泸州市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
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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