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程序
(一)入户调研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安排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逐户深入到残疾人家庭,了解、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各方面需求,做好详细记录,并详细填写《四川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表》、《四川省残疾人需求情况调查表》。
(二)制定方案
根据掌握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现有资源和条件,为每户残疾人或其家庭“量身定做”个性化发展方案或帮扶方案。个性化方案在与残疾人充分沟通,并报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填入《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卡》“个性化服务方案”栏。
(三)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残联协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承办的分级实施原则。要用足用够残疾人及其家庭潜能,用足用够党和政府的政策,用足用够各级各部门的业务,用足用够各种社会资源。残疾人及其家庭自身的问题应首先由残疾人及其家庭自己解决,村(社区)要给予帮助和督促;涉及村(社区)一级的问题,村(社区)应积极想办法解决;涉及乡镇(街道)及上级的问题,由乡镇(街道)解决或由乡镇(街道)向上级申请解决。涉及生活、康复、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分别由相关部门解决。方案中每一个落实的项目,都要详细填写在《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卡》“落实情况”栏。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建立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一卡四表一档”,一卡《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 式个性化服务卡》,四表《四川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表》、《四川省残疾人需求情况调查表》、《四川省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情况统计表》、《四川省残疾人个性化服务落实情况统计表》,同时保存好为残疾人提供具体服务的原始档案资料,即“一档”。个性化服务的全部信息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及时输入四川省残疾人个性化服务信息系统。
(四)督促检查
每年必须对各县区不少于2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绩效评估。监督和评估由市残联牵头,面向社会征集部分残疾人及社会人士进行督查。督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网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抽查包括直接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到每个村(社区)中随机确定3户以上的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网络抽查是对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的记录进行核实。县(区)残联负责对本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