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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通知

  三、继续巩固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专项治理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近年来,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开展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机构等管理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因此,我们要继续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同时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在婚姻登记方面要在规范化、标准化上做文章,加强对婚介机构监管,坚决查处欺诈行为。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强化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提高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养老服务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在殡葬管理方面要以“讲诚信、促服务、创示范”为主题的全国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清理解决殡葬服务收费、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殡葬服务各项标准规程,不断推出方便群众治丧祭扫的措施办法。同时,加大对殡葬中介的管理,实施中介机构“电子钥匙”准入制度,建立中介诚信档案,规范殡葬中介服务。

  四、加强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民政各项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央和市关系民政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养老服务、彩票公益金和创投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资金运行安全。各区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按照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民政各项救助和建设资金等行为,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业务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跟踪指导,切实做到资金分配到哪里,监管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在各区县和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救济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

  五、深入开展基层民政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不断提升民政部门的行业形象

  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今年5中旬至7月中旬重点开展对殡葬服务单位、养老机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窗口单位进行评议。评议工作由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市局将在区县民政局评议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要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帮助和督促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市、区县民政部门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采取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加强对落实政风行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内,市局将组织监督员对基层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的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明察监督员也将通过电话访谈、实地查访、服务情况跟踪等方式进行暗访。同时,还将组织区县民政局有关人员开展区县民政部门政风行风情况对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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