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201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0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行政效能全面提高,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目标管理导向机制、日常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考评奖惩机制和全程监督制约机制,省政府决定在2009年试点基础上,开展2010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保障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为重点,通过推行政府绩效考评,进一步树立绩效意识,推动政府部门作风转变,切实提高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按照贴近实际具有针对性、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扎实有效具有实效性的基本原则进行。通过开展绩效考评,促进政府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海南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考评对象及分组
2010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对象为省政府36个部门。
为提高考核评比的合理性,按职能目标相近原则,将考核评比对象按基本同类型进行分组,各组之间不进行横向比较,只在同一组内进行得分排序。省政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同样参加考评打分,但按回避原则,不参加最后的等次评定。
三、考评内容及指标
年终考评内容由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部分组成,指标分值权重分别占年终考评分值的80%和20%。
(一)业务工作实绩考评内容。
业务工作实绩目标由重点工作目标、职能工作目标及动态工作目标三部分构成。
1.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及各部门服务于全省中心工作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尽可能转化为量化指标,其分值占业务工作实绩总分的5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