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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度政务信息、政务调研目标任务的通知

  三、计分办法

  (一)文字信息“报送分数”按上报条数计分,每上报一条计0.1分,得分超过下达任务的按满分计算。

  (二)文字信息“采用分数”计分办法:

  1. 《政务信息》:在市政府内部信息网、市政府业务资源网上刊登,主要编载各区县、各部门、单位的综合信息。主条1分/条,简讯0.5分/条。

  2. 《图文信息》:市政府内部信息网上刊登。0.5分/条。

  3. 《要情专报》:属不定期刊物,主要编报综合类、问题类重要信息,根据内容报送相关市政府领导。3分/条。

  4. 共享信息:被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采用综合整理上报到省政府办公厅的各类信息。0.2分/条。

  5. 被省政府办公厅《川政晨讯》采用的信息每条加3分,直报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加2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图片信息(刊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每条加1分;被省政府办公厅《要情专报》采用的,每条加6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办要情”每条加5分、“国办专报”每条加1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国办要情”每条另加5分、“国办专报”每条另加10分。

  6. 获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5分,被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3分。

  7. 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时保质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约稿信息。被采用的,根据采用刊物加相应分值;未按要求完成信息约稿任务的,每条扣减2分。

  四、每月15日前,相关工作部门报送上月财政收支、税收、外贸等经济运行情况,涉农部门报送农业生产情况。逾期不报的,每发生一次扣减2分。

  五、政务信息年度考评得分作为年终通报表扬的依据。

  六、市政府办公室定期将信息采用详细情况在市政府内部信息网上进行通报。

  附件2:
  2011年度政务调研目标任务

  一、各区县目标任务 单位:篇

单 位

任 务

单 位

任 务

江阳区

5

合江县

5

龙马潭区

5

叙永县

5

纳溪区

5

古蔺县

5

泸 县

5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目标任务

  单位:篇

单 位

任 务

单 位

任 务

市委农工办

3

市发展改革委

4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

市教育局

2

市科技局

2

市民宗局

1

市公安局

2

市监察局

1

市民政局

2

市司法局

2

市财政局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市国土资源局

3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3

市交通运输局

3

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

2

市水务局

2

市农业局

2

单 位

任 务

单 位

任 务

市林业局

2

市商务局

3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2

市卫生局

2

市人口计生委

2

市审计局

2

市环境保护局

2

市广电局

1

市体育局

1

市统计局

3

市外侨旅游局

2

市安全监管局

2

市粮食局

1

市国资委

2

市金融办

1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

市招商局

2

市档案局

1

市供销社

1

市畜牧局

1

市农机局

1

泸州质监局

1

市地税局

2

市国税局

2

市民航局

1

市工商局

2

市气象局

1

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

2

泸州海关

1

泸州检验检疫局

1

市银监局

1

市人行

1

市烟草专卖局

1

泸州邮政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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