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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各市县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各市县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11〕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我省新农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12月30日,罗保铭省长、陈成副省长亲自参加海口市龙华区头铺村养老金发放仪式,标志我省2010年新农保工作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为使各市县尽快了解全省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我省新农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各市县新农保工作进度情况予以通报(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确保新农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市县要在做好新农保前期基础工作的同时,按时合规足额发放新农保养老金,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拖欠新农保养老金的行为。

  二、要落实好新农保各项政策,规范业务管理。各级财政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各市县农保经办机构要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要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口;要严格规范业务管理,实行社会化收缴和发放,加强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的监控和检查。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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