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67号)


江阳区、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喻 双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亦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季頫 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税光跃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洪 市民政局局长

  陈 轲 市财政局局长

  陈剑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 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 庆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梁中元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章海 市水务局局长

  唐 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万忠 市广电局局长

  庞晓龙 市工商局局长

  高 展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滴成 市政府信息化办负责人

  易维东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郑 蓉 江阳区区长

  王 波 龙马潭区区长

  李 俭 泸州电业局局长

  张 歧 市水务集团总经理

  罗开业 泸州华润兴泸燃气公司总经理

  杨 斌 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总经理

  郑培军 中国移动泸州分公司总经理

  张 兵 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由刘亦可同志兼任主任,张季頫、李滴成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等工作。下设5个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一)综合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亦可同志牵头,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具体承办。负责拟订工作方案,制订完善各项工作规范、考评办法和管理制度;组织招标或比选系统集成商和监理、测评单位;落实市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场地;统筹协调各区、各职能部门按时序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定期汇总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

  (二)立项投资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亦可同志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具体承办,市财政局、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信息化办配合。负责项目投资预算编制、立项申报、建设资金落实、招投标、投资进度监管等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