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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系人:孙 鸿,电话:021-23116675,电子邮箱:shlxdy@gmail.com 。
  江苏省教育厅联系人:崔春霞,电话:025-83335127,电子邮箱:13912901463@163.com。
  浙江省教育厅联系人:周晓英,电话:0571-88008925,电子邮箱:zhouxy@zjedu.org。

  附件:
  1.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人选推荐表
  2.2011年长三角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此表三地自行下达)(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编号:

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
人选推荐表

  被推荐者姓名:  
  任 教 学 科:
  所 在 学 校:
  填 表 日 期:
  省级主管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



  填写说明

  一、填写前要仔细阅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填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三、有关内容填表说明
  1.“身体状况”指身体的健康状况,应填写健康或一般。
  2.“专业技术职务”指受聘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如中学高级、小学高级等。
  3.“荣誉称号或表彰名称”中的“级别”应填写“国家”、“省级”或者“市级(上海区县级)”;“授予或表彰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四、如无特殊说明,本表各栏不够填写时,可自行加页。
  五、申请书须用A4纸打印或钢笔书写,字迹端正、清楚,并于左侧加封面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身体状况

 

政治面貌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学制及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正职校长

任职时间

 

教龄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是否特级教师

及评审通过时间

 

(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上海区县级、江苏、浙江设区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受表彰情况

荣誉称号或表彰名称

级别

时间

授予或表彰部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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