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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网站导航

网站各栏目有清晰的导航栏,提供网站地图或使用帮助;提供重要服务和栏目使用说明。

网站各栏目有清晰的导航栏,提供网站地图或使用帮助,以及重要服务和栏目有使用说明的,得1.5分。实现其中一项功能的,得0.5分。未提供网站导航设置的,不得分。

1.5

 

 

信息的检索

在显著位置提供搜索引擎功能;提供按标题、内容的关键字检索等多样化的搜索方式;搜索结果的准确程度,支持时间/相关度排序并能突出显示重点信息。

提供按标题、内容的关键字检索等多样化的搜索方式,搜索结果支持时间/相关度排序并能突出显示重点信息的,得2分。缺少一项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2

 

 

网站安全运行管理

(20.5分)

 

 

 

 

 

 

 

 

 

 

 

 

 

 

 

 

 

 

 

 

安全制度建设

(6分)

网站合法性

向市教委和市通信管理局进行域名备案的情况。

已向市教委和市通信管理局进行域名备案的,得2分。完成其中一项的,得1分。未进行的,不得分。

2

 

 

安全制度

已制定网络安全制度、负责人明确。

制定网络安全制度,并提供电子版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

 

 

审核制度

已制定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负责人明确。

制定网站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并提供电子版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

 

 

网站应急

预案

已制定网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人明确。

制定网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供电子版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

 

 

用户制度

已制定用户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人明确。

制定用户管理规章制度,并提供电子版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

 

 

网站的运行

与维护

(12分)

 

 

 

 

 

 

 

人员资质

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网站的技术维护;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接受过相关业务技术培训。

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网站的技术维护;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接受过相关业务技术培训,提供资质材料电子版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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