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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七、申请者承诺

  我保证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项目资助,我将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认真完成研究项目,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签字:

                   


  八、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
        

    党委(行政)领导签章         盖   章

 

                    年   月   日


  九、审核意见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盖 章

年 月 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盖 章

年 月 日

 

上海市教育发展

基金会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阳光计划”项目汇总表

  单位(全称):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请人

出生年月 (/年/月)

专业

技术职务

党政

职务

学位

最后学位

授予单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党建工作干部类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类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yc3110@126.com,shedf@yahoo.cn

  附件5: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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