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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和辽宁抚顺金重起重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的通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和辽宁抚顺金重起重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的通告
(吉建管〔2010〕2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010年10月6日,白山煤矸石电厂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五死一伤。责任单位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和辽宁抚顺金重起重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我省承揽施工业务,未按《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办理入吉备案。上述两户的从业行为已违反了地方法规,且发生了多人伤亡事故。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将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和辽宁抚顺金重起重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清出吉林省建筑市场,并根据事故处理报告,将其不良行为通报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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