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九台市佳兴住宅建筑有限公司处以八万元罚款,并一年内不予受理升级、增项申请,项目经理滕文彪予以停止执业资格一年的处罚,并处罚款五千元;对吉林省九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五千元,总监理工程师谷秀梅停止执业资格半年,并处罚款五百元。
(十一)农安县龙翔丽荣明珠工程,大于3.9m开间的外纵墙未按设计变更图纸增设构造柱,楼板负弯距筋下移,承重构件使用物理性能不合格冷拉钢筋,砌筑砂浆未委托配合比设计,并擅自填加禁用增塑剂,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
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吉林东奥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十万元罚款,并一年内不予受理升级、增项申请,项目经理孙伟民予以停止执业资格一年的处罚,并处罚款一万元;对长春市忠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一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王晖停止执业资格一年,并处罚款一千元。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罚金上交国库,并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对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和从业个人将集中办班培训,不参加者吊销资质和从业资格。对外埠企业处理结果将通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合同价格低于省质量安全成本指标的长久家苑23号楼和保利远达大街小区c1号楼工程,按《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吉建造〔2010〕4号)规定,补交安全质量保证金。本次查出典型个案将移交省建设工程领域突出专项治理办公室查处。
其它受检工程情况详见附件。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管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监管机制和手段,通过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要转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方式,围绕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要充分发挥诚信体系作用,全面落实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制定产业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扶持本地建筑业发展的帮扶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资质管理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准入和清出制度,进一步调整优化本地企业结构,促进企业升级,改善过度竞争的局面。通过落实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本地建筑业龙头企业,鼓励支持省内优质企业参与民生和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