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七条、第
五十八条、第
六十二条、第
六十四条,《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八十三条,以及对外埠入吉企业的管理规定,对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十万元罚款,两年内不得参与吉林省工程投标;对项目经理黎基处以一万元罚款,两年内不得在吉林省执业;对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三万元,总监理工程师庄炜停止执业资格半年,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
(三)吉林市卢瓦尔小镇工程,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主体施工安全防护、临时用电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群吊作业无防碰撞安全措施,吊车起重臂回转半径与相邻吊车塔身相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管理。
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八条、第
六十二条、第
六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
三十条、第
三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
三十七条,《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吉林市金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市鸿屹建筑安装公司处以十万元罚款,并两年内不予受理升级、增项申请,项目经理王中广、鲁明月予以停止执业资格一年的处罚,并处罚款五千元;对吉林市鑫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三万元,总监理工程师李虹停止执业资格半年,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
(四)延吉市无穷花小区6、7、13、14号楼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超资质承揽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与施工合同不符,且未达到规定人数;施工方案未规定审批;部分临边洞口防护、脚手架搭设、消防设施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密目安全网不合格;升降机司机、电工无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