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七)行业管理方面。通过检查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亟待提高,部门管理存在疏漏。比如通化、白山本次查出多个在建工程未办理招标、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各地对于外埠企业不按地方法规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施工单位转包挂靠,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状况缺少有效的扼制措施。还有的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给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三、对典型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研究决定,对本次检查中查出存在重严违法、违规行为的“吉林省龙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1个单位和“曲淑梅”等15人给予如下处罚。

  (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兴华园西区1#楼工程: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塔吊安拆未签订委托合同,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专业不配套,不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楼梯防护、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密目安全网产品质量不合格。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吉林省龙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两万元罚款,并一年内不予受理升级、增项申请,项目经理曲淑梅予以停止执业资格一年的处罚,并处罚款五千元;对长春市希望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千元,总监理工程师万英停止执业资格半年,并处罚款五百元。

  (二)长春市保利远达大街小区c1号楼工程,现场全部管理人员与中标书通知书不符,且均未办理入吉备案,安全员无证上岗;电梯井未做防护、上料平台与架体连接、擅自加长施工吊篮、密目安全网和安全帽不合格、高空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在建工程内设工人宿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